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民警在办案过程中违反刑事诉讼法如何办?

2022-07-27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按照我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当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造成抄起羁押犯罪嫌疑人31天时,可以有以下两种保护自己的措施:一、如果最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二、如果最后背叛徒刑的,被羁押的天数可以折抵刑期。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