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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办理公证的,由承办员写出书面报告,报公证机构负责人审批。不予办理公证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不予办理公证的,公证机构应当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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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五)申请的日期;(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为了规范公证程序,保证公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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