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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
起诉离婚,原则上夫妻财产一人一半,女方名下的房产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归属,如果是婚后购买,那么除非有书面的财产协议或者女方父母单独出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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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之后不要孩子,有的可能不是出于本意,走法律程序情况下,最终要看法院的判定,这种情况自然就不能跟孩子在一起。 2、女人离婚后,再婚孩子就会成为牵绊。继父也会给孩子造成心理影响甚至是心理阴影。当然,男人如果再婚,也同样会面临同样问题。但毕竟男人,在一个家里有着主导地位。 3、经济原因。大多的家庭都女人的经济实力是不如男人的,为了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环境,让孩子更好的成长,放弃孩子抚养权 4、孩子会成为和前夫的纽带,为了断绝关系,大部分女生放弃了孩子抚养权。
女方起诉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若是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应当听取其真实意愿。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在诉讼的时候一并解决。法院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审判,不会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一般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相关依据: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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