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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何时作出逮捕决定主要取决于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
不一定的,或者取保候审;或者批准逮捕。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量刑看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二百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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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刑事拘留14天,尚未批捕,也许拘留期限未到(最长37日),也许正在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比如办理批捕手续,比如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手续)。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 4、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当天通知批准逮捕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提交批准逮捕书,连同档案材料、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在3天内决定是否需要逮捕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逃跑、多次、合伙的重大嫌疑人,审批时间可以延长至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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