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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是聋人的自诉案件,人民法院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
刑诉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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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不只适用于自诉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情形有: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以下情况不能适用: (1)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应当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案件,其生效裁判均确有错误或者生效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此时,从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保证案件公正审判的角度,不得再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法应当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而适用简易程序只能审理诉讼案件,因此,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2)起时被告下落不明的。这是因为,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需要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与开庭传票,一次公告就需要六十天,而我们整个简易程序的审限才三个月并且不得延长,因此种类案件不适合用简易程序。 (3)发回,重审的。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方面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适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4)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该类诉讼因涉及到人数众多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因此,不适宜适用程序较为简化的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有自愿认罪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可以尽快让案件有个了解。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案件,考虑其认罪态度好,法院在量刑时会适当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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