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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的,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
1、这种情形是结婚证遗失的情况,是可以补办结婚证的。 2、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3、结婚证正本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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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
民政局。带上身份证和另一本结婚证,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复印档案后到民政局补结婚证。补的证结婚日期和原证一样,原证两本全部丢失的,会按原始登记档案的内容补办。《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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