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业务及相关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
被审计单位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不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将下列文件及时报送本级审计机关:(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调整的预算;(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决算;(四)本级财政季度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财政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单位以及其他被审计单位应当根据审计机关的要求,与审计机关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并提供与审计机关网络连接的条件。
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审理机制,健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对审计项目进行全面审理,保障审计工作质量。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提供下列资料和有关情况,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一)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二)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三)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和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四)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和相关业务、管理电子数据,以及财务、业务和相关管理信息系统的控制、接口等设计配置文档、数据库、数据字典等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五)法律、法规规定的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资料;(六)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9人已浏览
440人已浏览
2,520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