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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光权侵权实际上是多重侵权的综合,赔偿内容应当包括:由于阳光遮挡导致电费、采暖设施增加的费用,健康补偿费、视觉污染费,因采光损失导致房屋价值...
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关于采光权受侵害的具体赔偿金额计算方法,仅一些城市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所涉及,例如《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第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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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受害主体可以享有物上请求权,可以要求停止侵害、妨害预防, 对于赔偿问题,因为房屋的价值取决于其位置、方向、采光等关键因素,因此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的原有价值及采光受影响后的价值予以评估,其差额部分应属赔偿范围。 被侵权人因采光的需要,需改变原有房屋结构,如增大门窗面积,开天窗等,该项费用应属赔偿范围。另外,被侵权人因采光不足,室内照明设备使用时间相对延长,对照明设备的使用寿命及能源消耗都有较大影响,因此,将该项费用应酌情予以一次性赔偿。
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采光侵权,且已经对被侵害方造成实质性损害,就需承担赔偿责任。具备以下条件即构成对采光权的实质性侵害: (1)存在侵害行为。 (2)发生侵害结果。侵害结果可以是身心伤害,也可以是财产损失。 (3)侵害行为与侵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从维权主体而言,房屋出售前的房屋开发商,房屋所有权人或虽未取得房产证但已经完成付款的购房人,房屋的承租人均可以作为采光权维权主体。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造成侵权的建筑物是否获得行政部门的审批不是决定该建筑物所处位置及高度构成对业主侵犯采光权的法律要件。业主采光受到实质影响才是业主被侵犯采光权的关键。采光权侵犯的认定往往由于专业知识的问题需要实施专业鉴定。 两栋房屋建筑是否属于同一项目不是决定是否构成侵权的依据。但是对于同时开工建设的两栋建筑物或业主在购买涉案建筑物时已经产生遮挡效果的建筑物已经存在的,产生的一栋对另一栋阳光的遮挡,因为业主在入住时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存在,因此不能构成对采光权的侵害。 以上就是“2019采光权赔偿的法律规定”的全部内容,物权法对采光权是有明文规定的,所以住房设计师还有施工单位一定要知道这些要求,要是采光达不到标准可是会吃官司的,在赚钱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消费者的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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