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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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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食品经营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一)加工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和畜禽产品;(二)销售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水果、蔬菜、畜禽和畜禽产品或者非定点屠宰厂生产、加工的畜禽产品;(三)加工、销售无法追溯来源的动物及其产品;(四)收购不符合生鲜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生鲜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生鲜食品的生产,应当以农产品无公害化生产为导向,推行种植、养殖向基地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农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符合生鲜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种植、养殖基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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