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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误工日评定标准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
交通事故受伤误工日一般是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终止时间则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来进行确定。如果有残疾的,终止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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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误工日期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的,受害人因伤残导致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如果交通事故当中的双方人员对误工日期存在着争议,也可以申请伤残鉴定机构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向受害人支付的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以及死亡受害人的家属办理丧葬事宜导致的合理的误工损失。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就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 1、误工时间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诊断证明上写明的休息时间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为准。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收入情况。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提供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误工评定标准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回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答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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