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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商独资和外企不是一回事,外企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三种形式,外商独资是外企的一种形式。 2、企业性质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
1、投资额在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下,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2、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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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规定,应按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通知》执行。其主要内容是: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调整注册资本:调整后的注册资本数额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外方可先收回投资,且已回收完毕的等。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企业设立年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履行缴费义务;(二)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三)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本办法仅要求设立年金的企业,具体参加年金的人员范围由企业自行确定。因此,对于已经按照我国法律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其外籍员工可以按照《企业年金办法》缴纳企业年金。
并不是所有企业和企业资金都能参加拆借,参加拆借活动的企业和资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资金拆出拆入的企业必须是一个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的法人,拥有可以自主支配和使用的资金,能从事各项经济决策和各种经济活动,并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信誉; 2.资金拆入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切实的偿还能力,保证按期还本付息。 3.企业拆出的资金必须符合以下来源: (1)局内各处室、各公司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2)可用而当年未用的各项专用基金: (3)从各种渠道筹集起来的暂时闲置资金。银行贷款不得进行拆出。 4.企业拆入的资金必须用于以下方面: (1)银行已批准贷款的技术改造、立项工程,在银行贷款尚未发放之前,企业可用拆款暂时补充; (2)企业贷款所需的10%至309《自筹资金,在企业一次筹足困难时,可暂用拆借资金补足; (3)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急需的短期周转资金; (4)一些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资金。企业使用拆款,应按上述范围掌握,不能用于长期固定资产投资,更不能搞转贷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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