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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制和拘役的范围的回答为一、管制刑: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 2、管制适...
管制和拘役都是刑罚的主刑之一: 一、管制刑: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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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控制刑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拘留,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给公安机关的刑罚。拘留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进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处罚。两者最大的区别是是否剥夺人身自由,具体区别如下: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自由,就近实施劳动的刑罚方法。拘留由公安机关在附近的拘留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支付报酬。拘留期限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罚时不得超过一年。控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类型,是对罪犯不予拘留,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同工同酬。
管制和拘役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刑罚方法,而拘役要关押,但可以有一定回家自由。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可以单独判决。《刑法》规定:第二节管制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第三十九条【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第三节拘役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管制是最轻的主刑。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 期限: 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 执行机关: 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是否关押 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 参加劳动的待遇 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 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 对构成累犯有无影响 管制和拘役刑对构成累犯没有影响; 是否适用假释制度 管制刑和拘役刑不适用假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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