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各单位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和档案目录:(一)列入市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10年的,应当在2年内向市综合档案...
本条例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各单位应当使用符合规定标准的档案管理系统。建立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并实行实体档案和电子档案双重管理,做到实体档案与电子档案一并移交,确保档案信息的规范、有效和安全。
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资料归档管理制度,将归档的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并在规定期限内移交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禁止将应当归档的资料隐匿或者拒不归档。
为加强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吉林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6人已浏览
311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7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