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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产权证的房屋拆迁,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以下这些补偿:(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
各地的户籍政策有所不同,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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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与户口的关系关于面积补偿款,如果是私房只和产权所有人有关,如果是公房,该款项只和实际居住人及承租人有关,与此套房屋内的户口无关。 关于安家奖励费,该款项只和产权人、承租人、及实际居住人有关,与此套房屋内的户口无关。 只有托底保障款和购买安置房数量资格和户口有牵连。 动迁中关于空挂户口: 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分为空挂户和实际居住户,按照很多地方法院的判例,大部分空挂户被归入了不符合享受动迁利益的主体。 如果没有纳入托底范围,只和承租人或者产权所有人签订动迁协议,空挂户几乎无法受益。但是如果纳入托底范围,则按照动迁合同上托底人员的约定来确定受益主体。换而言之,空挂户也可能享受到动迁利益。
拆迁补偿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拆迁补偿分为国有土地傻瓜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1、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款依法全部属于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在房屋所有权人已经过世的情况下,则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的征收补偿款应作为遗产依法予以继承,若被征收人有遗嘱的,按其遗嘱办理,若没有遗嘱,则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 2、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分为两部分:一是地上房屋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款。地上附着物(即房屋)的补偿原则上应当归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即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已经死亡的,拆迁补偿款作为遗产按继承关系处理。而对于宅基地补偿款,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且按户计算,一户人口减少,宅基地使用权则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不存在继承问题。
各地赔偿标准不一,建议咨询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具体政策。住房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套内面积就是使用实际面积,一般都小于建筑面积(房产证所标注面积),你说的产权房产证76平是建筑面积,而套内面积能达到110平,这个情况是不可能的,这样售房开发商成了慈善家,往里贴钱。只有一种可能是你说这情况,就是你买这房子是挑高五米以上房子,你买回来自己浇灌水泥加一层,变成复式房产,才有可能买下标称76平,得房却是110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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