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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人和共同债务人最大的区别是对债务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共同债务人一般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而连带债务人只对保证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1、作为公司,作为法定代表人,会从自己利益的角度出发来说。有可能说是个人债务,法定代表人有可能说是个人债务,也有可能说是公司债务。 2、以个人名义借钱,从形式上来说是个人债务,如果有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是履行职务,那是代表公司借款,但是,借了钱,行为已经完成,借钱用在什么地方,就算用于公司经营,也并不必然能认定为公司债务。 3、证据说了算,证据不足,看双方特别是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如今陈述。
1、概念差异。合伙债务:合伙人在经营过程中因合伙事项造成的债务。合伙人个人债务:债务的主体是合伙人,但其债务的原因不是合伙事项,而是一些个人事务。2、两者的法律后果差异。合伙债务,如果合伙人不能履行债务,合伙人将承担连带责任,合伙财产将履行债务。合伙财产不足的,由合伙人的私人财产承担。合伙人的个人债务由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在特殊情况下,合伙人可以在合伙企业中使用自己的财产。《合伙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合伙人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合伙人可以从合伙企业中分割的收入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清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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