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XX发布的《车辆驾驶驾车的测试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
车辆什么时候需要进行验车 1、营运载客汽车在5年以内会死每年检验1次;而超过5年的,一般是要再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酒后驾车血液送检分两种情形:一是驾驶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需检验事故当事人血液酒精含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之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二是驾驶人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驾驶人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或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需检验当事人血液酒精含量015
1.为了检查嫌疑人是否有吸毒史或者正在吸毒,如果有需要另案处理。采集血样是为了采集血型和基因,并输入数据库。同时进行血样比对,看是否与其他嫌疑的案件是否相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1、抽取的血样应当在一日内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上述机构应当及时指派、聘请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鉴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将抽取血样送检的,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送检时限可以延长至三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人已浏览
599人已浏览
339人已浏览
3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