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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③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个人所得税按照当月发放工资的总额计算。 比如北京某公司职员税前工资总额15000元,各项社会保费:15000×22.2%+3=3333元,应纳税所得额=15000-3333-3500=8167元,属于“超过4500至9000元”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167×20%-555=1087.40元 1、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免征额(35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免征额设为4800元 2、根据社保查询网提供的2016年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为: 其中: 1、养老保险:雇主缴纳20%雇员缴纳8% 2、医疗保险:雇主缴纳10%雇员缴纳2%+3元(大病统筹) 3、失业保险:雇主缴纳1%雇员缴纳0.2% 4、公伤保险:顾主缴纳0.3%雇员缴纳0 5、生育保险:顾主缴纳0.8%雇员缴纳0 6、住房公积金:顾主缴纳12%雇员缴纳12% 3、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不超过1500元3%0 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105 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555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25%100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30%2755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5505 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
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应缴个税 税前工资=税后工资+(税前工资-费用扣除数-社保-其他免税项)*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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