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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都是人合企业,它不受资金规模的限制,不论股东出资多少,你对企业负的责任都是无限的,所以是人合企业;...
一,公司组织形式最基本的有四种: 1、无限责任公司(早期受香港影响在广东一带这种形式比较多,内地目前实际上取消了这种形式的注册,一般会让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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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分成许多种类,比如,按照规模可以分为大公司、中型公司。小公司;按照是否公开招股可以分为公开型公司。封闭型公司;按照公司的内部关系和设立的基础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按照公司的支配关系可以分为母公司、子公司;按照公司在境内外登记的区别可以分为中国公司、外国公司等。在法律上一般是按照股东承担责任的形式来区分公司的种类,有些国家将公司分成四种,即: 无限公司,就是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直接的无限的连带责任的公司。 两合公司,就是由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与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起组成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就是股东对公司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将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在上述四种公司中,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不占主导地位,且在一些国家逐渐减少;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则被普遍采用,在许多国家中居主导地位。 在我国公司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形式作了规定,因为这两种公司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已经被广泛运用,是公司中的基本形式,有广泛的适应性。
一,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它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二、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是两个以上自然人,也可以是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它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如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1、有限责任公司,它可再细分为: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国有独资、外商投资、外商独资它还可以下设分公司,其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还有股份有限公司,它可再细分为:上市和非上市两种它也可下设分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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