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行政复议可以委托他人吗?

2021-04-15
行政复议是可以委托别人进行处理的。首先我们来讲讲什么是行政复议。通俗来说,行政复议就是我们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所以去更上一级的行政机关去申诉,请求重新判定。更加具体来说,就是我们一般的公民,或者是组织、法人等,觉得行政机关的行为不合法,或者是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于是我们按照法律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提出请求,申请对原来的行政行为进行复核、审查。这些主管的行政机关,将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做出决议。如果申请人不便亲自参加诉讼,则可以委托一名或者两名代理人进行诉讼代理。那么什么样的人员才可以被委托成为代理人呢?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有三种类型。最常见的就是律师,或者是其他法律服务的工作人员;第二种,可以是申请人的亲人或者是工作伙伴;第三种,委托人也可以是申请人的工作单位,所在的社会,或者是其他相关的社会团体、组织推荐的人员。我们都知道,公民参加诉讼活动是有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的,如果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也是可以委托第三方参加的,但是同时本人也还是能参加的。而且,如果是离婚的案件,就算委托了代理人参加,自己也还是需要亲自出庭的。这里有一点要注意的是,上述所说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处理的,都是指行政复议的申请人。那么,被申请人可不可以也请人代为处理呢?法律上并没有做出非常明确的规定。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法律要求被申请人要再收到申请的相关资料10天之内,交出自己的书面答复,同时也要提交要求的相关材料。从这点上说,被申请人是不能委托代理人处理行政复议的。

相关法规

《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受委托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第十九条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