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废止了吗?

2022-07-14
1、《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做法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薪水报酬、经济赔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薪水报酬、经济赔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没理由拖延劳动者薪水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水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限定予以劳动者经济赔偿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按有关限定执行。 2、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已于2010年11月1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号废止。废止借口: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代替。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