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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借钱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配偶以夫妻共同名义借款,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另一方能证明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如果配偶以自己...
夫妻签字借钱或者有证据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点:一是共同生活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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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以下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未经对方同意,一方擅自支持无抚养义务的亲友所承担的债务。2、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3、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承担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依据2018年1月18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综上,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借钱,只要另一方没有追认,而且属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也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视为是借款方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夫妻为了买房,而由其中一方向他人借款,属于为家庭生活所需所负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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