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目前我国刑法没有金融传销的罪名,以金融投资为理由进行传销的,可以按刑法中的传销罪进行刑事处罚。 传销的危害后果有: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若金融传销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对行为人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请问美国FKC这次报道的是关于网络传销进12亿的传销,如果是事实为什么网络还能正常运作?以人口碑宣传的方式,去销售的模式,就说是传销,请问我们开店,买卖东西不都是每人有东西就喜欢说的方式吗!只是因为这公司给了宣传者得利润就说它是传销?再则公司没有强抢强买,你一加上会员你一定要在多长时间卖多少产品出去,或叫多少人加入?一切多取决于你自己觉得产品好,你就推荐?真的不懂,如此轻松人性化得销售模式,怎么就一定要定为传销?如果真是传销,国家早该在2005在绵阳发生的那一事件就应该停止这网站,为什么还让它经营到现在7年时间,制度没变,产品没变!照常运作!就当7.8年前没有直销发颁布时,有多少人也说安利,什么公司本来就是直销也一定说是传销,现在有直销法有了,安利也让人接受了这直销模式。FKC取缔了直销更方便的模式,用电子商务互联网来销售,减轻压货,送货的烦硕,怎么又说是传销,还登出如此大的12亿传销?请律师给我一个答复,是中国人不能接受这新模式,还是也许有人宣传是有人不走正规路,但FKC公司是不是真正合法,如果是真的网络传销国家让它就这样运行了7年一直让网站正常操作吗?以我们只是这公司用产品的消费者,我们真觉的产品不错,公司从来没有要我们要做什么要我们一定要替它宣传,让它们盈利,一直保留我们的会员号而已!就这样也说这公司传销骗人,真的请拿出真正的证据,说这公司不合法,是网络传销,给我们一真正的回答?要不不要让一家好公司,背上着不该背的恶名?别让本应是好公司是可以帮助国人的好公司,蒙上这不该的错名?请给出证据?新模式并不代表是违法,请给个公道?
一看,平台是否独立,即平台运营母公司,仅有平台单一业务,而不涵盖其他业务,涉及众多关联公司,这样就避免将投资人的钱从“左口袋”移到“右口袋”,减少“自融”的事件发生。 二看,资产是否安全,围绕着有核心驱动力的优质公司才能创造出安全的资产。 三看,公司能否可持续经搜索营,而不应该过分看公司经营场所是否气派。更为重要的是,要看一家公司的真实背景、实际控制人是谁,而作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有资本占比较大的平台往往可靠度比较高。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要掌握犯罪主体是组织和领导者。其他参与者不作为犯罪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