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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2022-10-26
遗嘱的有效要件是什么自书遗嘱的订立有什么要求自书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遗嘱的有效要件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的要求(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要注意的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遗书”内容系利用电脑打印而成,而非用笔书写形成,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自书遗嘱的效力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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