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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如果孩子跟随您更有利孩子成长,则法院会将孩子判归您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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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如果为孩子讨一份公道,你可以起诉孩子他妈,对这种下落不明的人,法院可以依法公告送达,到期限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到最后你拿到的只是一个随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实质上法律规定的扶养费并不是多少钱,如果你要是从经济角度看这事,我想你花的公告费及其他的一些费用下来,而且是一个找不到被告的法律文书,实际经济价值不大,只是讨一个公道,讨一个说法。 还不如将那钱花在孩子身上。 作为男人,虽然男女平等,母亲没有给孩子带来多大幸福,但是作为孩子的父母,我希望你承担起扶养孩子那份义务,同样一分付出就会有一份回报,孩子大了,他会死心踏地的亲你这一个父亲。同时孩子是无辜的,乐观点承担起这份责任吧。支持你。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至18周岁为止,但是对于尚未独立生活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其生活的; 2、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子女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就你的情况而言,如果母亲经济收入有限,你可以向父亲提出抚养费的要求。一般来说,这种事情都会私下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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