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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拖欠是指开发商因事或无故不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人工资及相关工程款,导致承包商项目在约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的恶性事件。它不仅影响建筑企业的生...
1、没有合同,已经做的工程款可以回来。2、没有合同这个证据,可以寻求其他证据证明工程是当事人承包的。例如,购买材料的发票、运输单据、雇佣的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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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分包、转包现象严重。在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中,普遍存在建设工程总承包方承包工程后,进行违法分包、转包甚至层层分包、转包的情况,导致市场秩序混乱、法律关系复杂,也是导致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的重要因素。在我院受理的涉及建设工程的187件纠纷中,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的有123件,约占所有建设工程类案件的2/3。为了规避法律、法规,有的当事方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名称进行规避处理,如《某项目劳务施工合同》、《某工程合作协议》等,还有的实际施工方与总承包人、合法分包人未签订书面合同或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或者合同仅加盖公司的项目专用章、资料专用章,甚至加盖虚假印章等情形,但是实质上均是对工程进行违法分包、转包。 2、权利人索要欠款困难。实际施工方(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没有施工资质的包工头)以转(分)包人、承包人或者个人名义,对外签订建筑材料、设备的买卖、租赁合同,而出卖方、出租方又怠于或疏于对合同主体的审查,当建设工程施工结束后,实际施工方采用躲避、恶意拖欠等方式拒付货款或租赁款,而总包方以及上一级违法分包、转包单位以合同上印章虚假、未加该单位印章等为由,以合同相对性进行抗辩拒绝付款,给债权人维护权益造成困难。 3、不同法院处理结果不一。对于卖方、出租方起诉要求给付欠款的案件,有的法院只判决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包工头承担付款责任;有的适用表见代理的规定,判决在工地的实际施工方承担付款责任;有的判决实际施工方承担付款责任,并以违法分包、转包方对工地未尽管理义务为由,判决其他违法分包、转包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还有的判决违法分包、转包方承担清偿责任,发包方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或补充责任。另外,对于权利人只起诉实际施工方,应否追加所有的违法分包、转包方及发包方为被告,各地法院也意见不一。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需要您及时通过法律途径委托律师收集有利证据证明合同存在的事实,同时就工程费用和工资主张权利,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对方现在是什么态度?只原支付之前的3万5千元吗?是否有工程承包期间的开支收据?
1没有签订合同,很难走法律程序,主要是没有依据,也缺少证据。 2现在双方协商解决,该完善的活进行完善,你也把尾款给他。互相退步海阔天空。 补充:纠纷,争执不下的事情;不易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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