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没有办理机动车年检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没有办理机动车年检的,一般不会罚款,但是机动车不可以在道路上行使,如果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还是罚款200元以下,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即办好年检,记驾驶人3分。新老交规规定一样,没有变化。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登记车种)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车执照(以下称非机动车牌证):(一)电动自行车;(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三)人力三轮车;(四)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上牌的其他非机动车。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驾驶无牌无证的非机动车或者禁止通行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没有年检的车辆并不具备上路的资格,如果还继续上路,查获将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另外,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所以大家应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90天内,向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部门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如果你的车辆年检的时间是9月30日,那么,你可以选择在7、8、9月份去办理年检业务。申领到检验合格标志后,要按照规定贴在车辆挡风玻璃处。对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将面临扣留机动车、扣1分、罚款200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