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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年龄为年满十六周岁。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但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
工伤认定标准年龄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只要自己是满足工伤认定的资格,并且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的话,那么就没有进行年龄限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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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伤认定的标准如下: 1、在上下班的合理路线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渡轮、火车事故伤害。 2、在上下班时间内因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过程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渡轮、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鉴定可以依据《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标准》《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标准》具体可以查询,以下是节选。Ⅰ级伤残.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植物状态;.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小便失禁。⒈2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⒈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⒈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⒈5胸部损伤致:.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严重广泛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心功不全,心功级;或心功不全,心功五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⒈6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工伤赔付的标准是: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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