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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有两种基本模式:主动认定和被动认定。 2、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 ...
商标驰名主要指的是商标的知名程度,认定驰名商标就是对商标知名度的认定,《》中规定了认定驰名商标条件,主要有以下5个因素:第一是相关公众对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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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跨类禁用权源自驰名商标保护范围,一般来说,驰名商标保护范围可涵盖以下:(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申请注册不同或不同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三)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对于恶意注册,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限制。(四)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侵权人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驰名商标的行为,、销毁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五)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登记为企业名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误解公众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机关申请撤销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机关应当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办理。(6)他人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的,应当认定其注册和使用域名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十四条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驰名商标应具备哪些条件根据已有的经验和驰名商标的特点,驰名商标应具备以下条件:(1)商标设计具有独创性;(2)商标使用时间较长;(3)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质量优良且稳定;(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大,且销售量大;(5)该商标的广告投入与商品的销售量或服务收入成正比增加;(6)在有关国家注册了该商标并销售使用该商标指定的商品或开展经营服务;(7)在同行业中有很高的知名度和信誉;(8)为相当范围内的消费者所熟知。我们申请普通的商标无非就是想让自己的商标日后可以成为著名商标所谓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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