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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的我国《》,后财产分配遵循这几个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时不...
一、可以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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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配有两部分,一部分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个人所有,一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会首先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会按照找过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现行的我国《》,后财产分配遵循这几个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特殊情款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2、第一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房子虽然是丈夫名下,但要具体看是何时购置。如果购置之时双方已经登记,则为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反之则为丈夫私人财产。其他财产按此原则处理。3、子已大学,应已超过18周岁,法律上位成年人,父母已经均没有义务。法庭不予处理。如果子确未成年,则可遵照其意愿,判给其父。4、特殊,见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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