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避免程序违法。修改后的《》对行政审批程序问题进一步严格了司法审查标准,第七十四条第一项明确规定“行政程序轻微违法,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
减少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可以从以下四点入手。第一,避免程序违法。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进一步严格了行政审批程序的司法审查标准。第七十四条第一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从原则上来讲法院只能收取必要的诉讼费用,不能收取其他费用,但从实际情况来讲也有例外,如果法院再审理此案时需要调取其他材料或证据是(是需要成本的),所以法院向你收取成本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另附: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过程中所需要鉴定费,取证成本费应有原告承担。希望上面您问的行政诉讼诉讼费多少钱的解答,能够采纳
行政复议已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以严格、明确的规定,形成了法定的程序。行政申诉程序目前还没有明确、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来调整。与行政复议相比较,在受理、裁决等程序方面更为灵活。在处理时限上,对行政申诉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由处理机关灵活掌握。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
根据想法案例,对于减少行政复议如下对《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力度不够。主要体现为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知之不多,维权意识不强。《行政复议法》在颁布实施之初,各地都开展了较大规模的宣传宣讲活动,但这种宣传宣讲大都是暂时的、一阵风式的,没有纳入常规的普法宣传计划,缺乏宣传学习的连贯性和长期性,由此造成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复议知之甚少,利用行政复议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强。有的人即使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也往往习惯于采取信访或“找领导”的形式来解决,而忽略了“依法维权”的手段和方式。据2005年对我县部分相对人的问卷调查,在“对行政行为不服选择何种救济途径”一栏中,有一半以上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找领导协调或向行政机关说情,却不愿利用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手段。有的部门和领导对这类本属行政复议范畴的信访也往往采取协调的方式加以处理。这样做,一方面导致有的问题久拖不决,久访不息,既影响行政效率,又不利于问题的及时彻底解决;另一方面,也导致了行政复议法难以贯彻实施到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