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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不能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拘留、逮捕和取保候审都是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复议没有刑事强制措施,只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复议是指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或者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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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批准后60天内,当事人认为该批准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另有规定申请期限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申请复议。
应该是可以的,法律没有规定逮捕后不能办理取保候审,法律只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只是实践中在逮捕前取保候审的比较多,但这并不能说明逮捕以后就不能办理取保候审。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直到法院判决以前都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包括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楼主的情况,逮捕以后,案件还会回到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法律规定,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这两个月内,你们如果想要办理取保候审,应该向公安局提出。
看具体情况。逮捕通知书送达后,会继续侦查。侦查终结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提起公诉后案件才进入人民法院审理。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八条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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