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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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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在三年! 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未经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制造假烟在我国就是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1、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 2、销售金额25万元以上不满50万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3、销售金额50万以上不满200万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4、销售金额200万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
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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