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超出经营范围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超出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活动的,视情节严重,没收违法...
1、销售型: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粮油制品、润滑油(零售)、包装食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仪器、玻璃制品净化产品、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批准。因此,公司不能超出经营范围订立合同。 在实践中,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分公司订立的超出经营范围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的,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基本原则,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者能够履行,就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二)合同相对人善意,越权法人故意或者过失的,有过错的越权法人主动提出确认合同无效的请求的,视为合同有效; (三)如果公司越权行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合同无效。
工商局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公司超出经营范围的处理方法如下: 一、超出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可以申请变更登记,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经营范围。 同时,将面临以下行政处罚: (一)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2人已浏览
14,274人已浏览
399人已浏览
7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