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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该由原告预交诉讼费用;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所以,如果法院已经...
起诉离婚的诉讼费用,原则上是由原告代缴,最终败诉方需承担全部费用。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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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立案就谈不上撤诉,不立案也就没有交纳诉讼费,算放弃诉讼,应该不用再交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该条规定,撤诉应当在法院做出判决前提出申请,是否批准由人民法院裁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根据该条规定,如果撤诉,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用。
不立案就谈不上撤诉,不立案也就没有交纳诉讼费,算放弃诉讼,应该不用再交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该条规定,撤诉应当在法院做出判决前提出申请,是否批准由人民法院裁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根据该条规定,如果撤诉,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用。
可以,因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案件受理费,依法按撤诉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原告应当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因此,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视为撤诉,法院可依法作出撤诉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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