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诸多领域广泛使用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
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诸多领域广泛使用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著作权人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对已登记的软件给予重点保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对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可以帮助持有者在诉讼中起到减轻举证责任的作用。根据国务院颁发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有关规定,证书可以作为软件企业申请减免税收的证明。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包括: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含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 2、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费; 3、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4、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5、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 6、查询费。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软件的发表一般意味着软件本身开始脱离的直接控制,在多数情况下是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开始。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将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推定为开发者。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修改软件实际上是开发的延续。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利用某种介质将软件复制,仍然是目前使用软件较为普遍的形式。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7、信息网络传输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如在互联网上传输软件供他人下载使用。 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0、许可权。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11、转让权。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8人已浏览
313人已浏览
514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