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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
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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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工伤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称,类似上班途中遭遇车祸的第三人造成的工伤案件,为保证分配公平,市高院确定我市采取差额互补的工伤赔偿方式。受伤职工已获得肇事者支付的足额民事赔偿时,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及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而当民事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时,则由保险机构及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赔偿费用与伤残者年龄、是否解除劳动关系、伤残等级、本人工资、社平工资、受伤残时间等等有关。赔偿费用包括:1.停工留薪期工资2.医疗费3.伙食补助费4.辅助器械费5.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个月的本人工资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个月的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前提是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8.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等15个月的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前提是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七、《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规定的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或职工死亡时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如下: 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3、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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