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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收养四川孩子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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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收养小孩,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子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2)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里的“孤儿”是指父母双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弃婴和儿童”是指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丢弃而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3)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务后果的能力。因此,收养他们时应当征求、尊重其本人的意愿,取得其同意,这样才能更好的建立和睦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收养申请人要求年满30周岁,且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应不超过50周岁;还要有固定的自有住房,人均住房面积应在30㎡以上……四川首个地方标准《收养能力评估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形成,正由省民政厅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及专家若有修改意见,可在下月20日前向省标准化研究院反馈。 评估规范明确,完成收养登记手续3个月后,收养评估机构应对收养申请人进行跟踪回访。收养家庭和被收养儿童出现融合问题,或收养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收养评估机构应及时介入,并提供帮助和支持。收养评估机构发现收养申请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被收养儿童,或有其他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民政部门报告,由民政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被收养儿童。 评估规范要求,收养申请人年满30周岁,且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应不超过50周岁。能履行监护职责,未患有精神疾病、传染病、重度残疾等。日常生活水平居当地平均中等水平以上。受教育程度上,收养申请人为城市居民的应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为农村居民的应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刑事犯罪记录和行政、治安处罚记录,无买卖儿童、虐待儿童、遗弃儿童、家庭暴力等行为。 为了保障被收养儿童的居住条件,得到合适的养育照顾,还要求收养申请人有固定的自有住房,人均住房面积应在30㎡以上。
收养孩子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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