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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公安机关直接撤案。 2、在审查批捕阶段,情节显著...
没有立案的案件不存在撤销,只有在立案后出现法定情形的,才可以撤销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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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视情况而定。 2.如果取保候审解除后,司法机关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应当撤销案件; 3.如果发现有犯罪事实,则会继续追究刑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1、如果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公安机关直接撤案。 2、在审查批捕阶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后由公安机关撤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撤案。 3、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故意伤害造成轻伤后果的案件都能够撤案,可以撤案的只是针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是否撤案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如果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原则上可以撤回自诉案件。
报案了如果是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撤销。 如果是公诉案件,当事人不能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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