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充分公开发明内容的义务,专利法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
专利权人在享受法律对其保护的同时,也应当承当一定的法律义务,具体义务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充分公开发明内容的义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2、申请回避的权利。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4、进行辩论的权利。5、请求调解的权利。6、自行和解的权利。7、提起上诉和申请撤回上诉的权利。8、申请再审的权利。9、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10、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和勘验的权利。11、对法庭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有申请补退的权利。12、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二、当事人的诉讼义务1、必须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诉权。2、必须遵守诉讼秩序,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庭纪律进行诉讼活动,服从审判人员的指挥,尊重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3、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专利权人在享受法律对其保护的同时,也应当承当一定的法律义务,具体义务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充分公开发明内容的义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如果专利权人不履行此义务,其发明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第二、缴纳年费的义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逾期不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即告终止。但发生以下情形除外。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延误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请求恢复权利。 3、当事人请求延长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专利权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应履行以下义务:一、缴费义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1、申请书、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3、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申请维持费、年费; 4、著录事项变更费、优先权要求费、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实用新型专利索检费; 5、无效宣告请求费、终止程序请求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费。二、实施发明的义务。1、推广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促进科学技术进步;2、许可他人使用、制造、销售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新技术,使之尽快发挥经济效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