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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死亡注销户口是法定程序,不会造成影响,相反不注销会造成影响。不按规定及时注销户口,将造成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无效人口信息积聚,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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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被注销的户口本才是退休待遇享受的户口时,是有影响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当事人双重户口的,必须注销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原件,办理销户手续后,当事人基于该户口(及身份证)的所有待遇,都是不能再享受的(参看本条例第20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双重户口建议要取消一个,多一个户口办有些事方面会有一定的影响 比如说两个户口的话,办深圳户口就办不了的一定要取消一个户口才可以办另一个户口
该前提下,该证是无效的: 1、当事人的农村户口被“注”销的,就不再是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基于该户口而享受的相应利益也就不存在了; 2、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说,当事人的户口被“注”销的,该户口所对应的当事人,就是不存在的,所以相应的待遇,也是不能享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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