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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的责任程度 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等。据此,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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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任主体 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都是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职务行为都是医疗单位的行为,因此,由这些行为而产生的医疗事故应由医疗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2、人身损害事实 医疗事故构成中的损害事实,首先是指侵害了受害人的生命权或者健康权,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就是生命的丧失或者人身健康的损害,这是人身损害事实的第一个层次。其次,是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受到损害之后所造成的财产利益损失,包括治疗损害所支出的财产损失。 3、医疗过错 医疗过错是追究医疗机构民事责任的前提和基础。医疗过错包括诊疗、告知、护理等环节的过错。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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