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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工伤的范围,除非是48小时内治疗无效死亡的...
根据《》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两个条件须同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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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一般不属于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因此建议可以与公司协商调解。公司应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具体数额由法院依据原告家庭经济状况、范如工作年限、被告给付能力等因素综合酌定。因过劳导致的心血管疾病,以及由此引发的残疾(过劳残),并不被认定为工伤。所以在上班时间在单位工作突发脑出血不算工伤
职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这里也分两种情况:(1)送医院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按工伤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送医院抢救48小时后死亡的,这种情况正常情况下不能认定工伤,如果公司有过错,可以要求公司损害赔偿。
劳动法是否对加班2小时算半天,加班4小时算一天有相关的规定,劳动法没有这样去规定,关于加班费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加班期间脑出血算工伤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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