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上海新生儿户口处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资料 2、入籍地公安派出所审查资料是否齐全 3、派出所审查资料是否符合条件 4、符合...
一、办理条件 1、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2、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上海非婚生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是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递交材料-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派出所审核材料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报分(县)局审核-分(局)审核材料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政策内生育婴儿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向本市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可在本市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潍坊市新生儿落户口在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且双方或一方是本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可在本市父(母)驻军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本市、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童),统一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申报出生登记。 4、符合一孩生育规定。 5、符合二孩生育规定。
新生孩子上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6、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7人已浏览
405人已浏览
454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