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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矿下上班,三期矽肺工伤鉴定需要材料是这属于工伤,按照工伤待遇。应向有职业病鉴定资质的医院申请职业病鉴定,鉴定为职业病的,就符合《工伤保...
肺功能正常,算七级; 以下情况算四级: 1、尘肺I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中度低氧血症; 2、尘肺Ⅰ期伴活动性肺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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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矽肺在各个地区待遇不尽相同,要根据工伤鉴定等级来享受相应待遇,目前一期矽肺的工伤等级有七级到四级,要根据肺功能损伤程度和合并肺结核情况来定级。七级只有一次性补偿金,五级以上可以报销全部住院费用并且每个月会有补助金。一、实施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的范围 1.原则上按照化工部颁发的〔78〕738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和〔86〕化劳923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执行,即以常年直接从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的一线工人为津贴的主要对象。 2.凡没有列入范围的新产品、工种(岗位),企业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审批,同时报部备案后执行。 3.产品岗位上的专职保全工、生产过程中的分析工、化验工、试验工、检修工、车间生产管理人员,应低于相对应岗位生产工人的标准享受津贴。 4.化工防腐工,三废处理工,有毒物料储运工,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 5.化工生产中常年直接从事化学粉尘、化学矿山井下作业以及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等其他工种,按国家有关标准,参照其他产业部有关津贴规定执行。 二、津贴等级划分与津贴标准 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共分四个等级。 岗位津贴等级的划分,原则上以“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12331—90)为依据,即根据生产性毒物毒性的大小,作业环境毒物超标浓度,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以及毒物的实际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分为甲、乙、丙、丁四等级。生产性毒物的危害程度按“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 程度分级”国家标准(GB5044—85)予以确定。 凡是接触蓄积性毒物,对人体、内脏、血液、神经系统能造成极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甲级; 凡是接触蓄积毒物,但劳动条件好些,用量小些或毒性小些,对人体造成高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乙级; 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中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丙级; 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毒性较低,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轻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丁级。 各等级日津贴标准为: 甲等极度危害 2.0元 乙等高度危害 1.5元 丙等中度危害 1.2元 丁等轻度危害0.9元
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去职业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结果来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矽肺病工伤认定标准是: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因公出差伙补70%。 2、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负责。 3、误工费:住院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但不超过12个月;因病情严重或特殊情况,可再延长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误工费。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5、生活护理费(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生活不能自理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 6、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其中五、六级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五级70%;六级60%发放津贴;七级—十级无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
矽肺II期2-4级,赔偿40-70万左右。 鉴定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 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资×法定月份数;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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