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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在当事人如果要去法庭复制庭审笔录,应该征得你的审判长同意。(2)如果要作为其他诉讼的证据使用,可以依法申请现在的人民法院调取;(3)...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主要指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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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8条之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由于在刑事案件中控方负全部举证责任,故而律师的工作实际上是对控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挑毛病”,阅卷工作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而制作阅卷笔录,是辩护律师将零乱的卷宗材料“由厚到薄”,从中分析证据是否充分、材料是否齐备的重要工作,更是刑辩律师的基本功之一。今天,智豪律师结合自身专做刑案的一些经验,在借鉴前人的基础上提出阅卷笔录的几种做法,以与各位同行分享。 一、摘录法 运用摘录法阅卷时,摘录的内容一般应与起诉意见书的内容顺序一致。即依序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被告人身份情况; (2)采取强制措施情况; (3)指控事实; (4)被告人的供述; (5)证人证言; (6)其他证据; (7)案件性质和认定的根据; (8)被告人可能具有的从重或从轻的量刑情节。 优缺点:这种方法较为初级、简单,是对案卷材料平铺直叙的一个摘录,对案情的反映较为全面。但不可否认,其也存在一些难以避免的缺点,即如果案件卷宗较多,涉及的犯罪事实较多,则会使得阅卷笔录过长、过于复杂且缺乏针对性和条理性。 适用案件:罪名单一、涉嫌犯罪事实较为简单,案卷材料较少的案件 二、列表法 对于比较复杂的案件,出于快速把握案件主要脉络的需要,不应局限于单纯的进行摘录复制,而可以采取列表的方法进行阅卷。所谓列表法,主要是指根据不同的证据类型进行分类列表。例如,根据智豪律师的阅卷经验,可以对有多次供述的被告人口供、涉及证人较多的证言、以及份数较多的书证等分类进行列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部分可以调解,对于刑事部分,不可以调解,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下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部分可以调解,对于刑事部分,不可以调解,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下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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