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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__(主要犯 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________...
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鉴于您目前陈述过于简单,无法做出准确判断,可以电话详细咨询! 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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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案件证据的主要表现形式在贪污案辩护中经常出现的证据主要有: 1.物证。包括查获的赃款、赃物及其照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用贪污的公款购买的各种物品及其照片等。 2.书证。贪污罪的书证往往多一些,主要包括系列几个方面: (1)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体的书面材料,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干部履历证明、职务任命证明、授权委托书、职权证明等等;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性质的法人执照等,这些证据主要证据有关国家机关性质、行为人的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性质、部门、职务、任职期间等等。 (2)证明犯罪客体的书证,如证明公款、公物所有权的书证,证明公款、公物属于特定物资的书证。 (3)证明犯罪行为的书证,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或者骗取签字批准、冒领公款、公物的票据、字据等;本单位关于相应公款支出的财务记账、银行账单、假发票等;证明公款去向使用的银行票据及其他票据等等。 (4)涉及量刑情节的书证,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前科、立功的各种文书、书面材料。 3.鉴定结论。如专业技术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账目及其笔录所作的司法会计鉴定、对贪污数额的司法鉴定结论、笔迹鉴定等等。 4.证人证言。包括知情人的检举、揭发和陈述的材料和口头证言等。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陈述及辩解。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自己是否存在贪污行为的供述和辩解。
现在受贿罪在客观上的表现,可拆解为下列三个方面的要素:第一、受贿必须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这是构成受贿罪的必要条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解释来定义,它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利用职权”应该理解为利用自己职务上的地位或者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来谋取私利。可见索贿、收受贿赂同职务行为有着直接的必然的联系;第二、“索取”中的“索”既可以是索要也可以是勒索,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威协手段向请托人敲诈勒索,因此,索贿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主动向请托人索要或者勒索财物;第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是收受贿赂的人与行贿人的交换条件。
围绕四个要点,从证据、程序、实体方面辩护,辩护存在很多技巧,一言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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