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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违反交通规则的人必须在15天内向有关部门领取违反交通规则的证明书处理和罚款,过期不处理的,从第16天开始每天从罚款的3%领取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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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单都会开具违法情况和处罚情况,自收到处罚书之日起,必须15天内去处理完毕,逾期将会每天按罚款金额3%的比例收取滞纳金。电子违章记录有电子拍照和视频抓拍。一般电子违章不会有较短的处理时间限制,但也有执法单位会按照车主注册时提供的地址,通过邮局寄给违法处理通知书,假如车主地址更改或者不当,或者通知单因其他原因没有按时到达车主手上,那么由此也会产生误会,导致滞纳金的产生。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就会相当可怕的。
如果有了“电子眼”记录的违章,驾驶人要先到交警大队或车管所处理违章行为,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然后15天之内没有去缴纳罚款的,第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但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数额。没有去开罚单的“电子眼”记录,不会产生滞纳金。但如果是交警现场开的罚单:比如违章停车、不避让行人、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就要在15天之内去缴纳罚款了,否则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
如果是现场交警发现并签字确认的交通违章,15天内不处理滞纳金,车主需要在违章后15天内到当地交警队进行处理。如果是电子眼监控拍照,没有时间限制,可以在车辆年检前处理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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