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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服刑执行刑罚,但依法还享有正常的民事权利,对于所欠债务,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进行索要。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民法第九十条合...
欠债人被判处刑罚不会影响债权人主张债权,债权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履行清偿义务。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是两种不一样的法律责任,两者互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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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服刑执行刑罚,但依法还享有正常的民事权利,对于所欠债务,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进行索要。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民法第九十条合法的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罪犯服刑执行刑罚,但依法还享有正常的民事权利,对于所欠债务,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进行索要。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民法第九十条合法的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欠债人犯罪坐牢了,债权人可以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九十条规定,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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