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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工伤十级待遇的问题是这样的,根据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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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经确认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的交通食宿费;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10、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工伤十级伤残标准: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情形,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十级伤残,享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0c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c2(注:2为平方);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 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 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度及ⅱ度以上者; 1 6、一眼矫正视力≤0. 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 7、双眼矫正视力≤0.8; 1 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 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 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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