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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广义上的票据付款的话,明显加重了债权人的负担,并且其价值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债权人有权予以拒绝;如果用狭义上的票据进行支付的,如兑付日期与...
关于是否可以用票据付款,要区分是广义上的票据还是狭义上的票据。票据的概念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票据包括各种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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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票据债务人对下列情况的持票人可以拒绝付款: 1.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 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3.对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4.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5.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持票人; 6.对取得背书不连续票据的持票人; 7.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其他抗辩事由。
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 票据债务人可以拒绝向下列情况的持票人支付:(一)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二)通过欺诈、盗窃或胁迫获得票据的持票人;(3)对于明知有欺诈、盗窃或胁迫等情况,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4)知道债务人与出票人或持票人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五)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持票人;(六)取得背书不连续票据的持票人;(七)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其他抗辩理由。
1、基于票据行为而在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票据关系中,票据当事人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的票据义务是票据关系的内容。票据关系的内容分为两类:一类是债权人的付款请求权与债务人的付款义务;另一类是债权人的追索权与债务人的偿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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